在國內經濟面臨下行壓力的情況下,“跨周期調節”對于擴大基建投資力度已經有了共識。劉副總理在2021年9月曾提出,要適度超前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國家發改委近期也再次強調了“適度超前進行基礎設施建設”,提出要把政策發力點適當向前移,做到早安排、早動手、早見效,以穩定的經濟運行態勢應對各種挑戰。適度超前開展基礎設施投資,力爭在一季度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從各地方專項債發行和地方建設項目規劃之中,都已經有明顯的動作。由此可以看到,基建投資在投資節奏、規模、力度等方面都有明顯的提升,以發揮實現“穩增長”的重要支撐作用。
圖 | 2020年和2021年基建投資內容比較
來源 | 民生證券研究院
安邦智庫(ANBOUND)合作學者、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原司長盛松成日前也曾表示,基建投資已成為2022年我國穩增長的重要抓手。去年固定資產投資中,房地產、基建和制造業投資分別占24%、25%和32%。制造業投資雖然回暖,但容易受外需擾動。由于疫情的風險,以及由此導致的就業和收入恢復緩慢,消費復蘇尚需時日?;ㄍ顿Y的可控性較強,可以在較短時間內推動經濟企穩、改善市場預期。
不過,對于基建投資的長期趨勢而言,安邦智庫的研究團隊認為,今年基建投資的可持續性仍具有不小的挑戰。從2021年的情況來看,盡管2021年地方專項債規模仍然保持了疫情時期的規模,達到3.65萬億元,但2021年基建投資增速僅達到1.6%,拖累了整個固定資產投資增速下滑,使得去年下半年經濟增長持續放緩。這里有專項債投資節奏放緩、一部分資金“跨周期”使用的因素,也有資金使用效率不高,基建項目質量不高、儲備不足等原因。(了解更多,敬請關注安邦智庫(ANBOUND)旗下簡報產品——「 每日金融 」最新刊登的分析專欄《地方專項債的“資產荒”需要引起關注》)實際上,這反映出在經過多年建設后基建投資對經濟的帶動作用和基建潛力都在下降。
今年在擴大財政支持基建投資規模、加快投資節奏的同時,也強調了“提質增效”的問題。在今年的專項債政策中,雖然整體強調加快基建投資,但實際上也強調了不是普惠式的“撒胡椒面”,而是強調了根據不同地方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前債務水平有所側重、有所傾斜。因此,安邦智庫(ANBOUND)的研究人員認為,需要考慮可持續和有效性的問題,基建投資的重點需要把握好“適度”與“超期”的平衡。
基于這些背景和趨勢,基建投資對于經濟增長的支持,更多體現在經濟結構的調整和整個市場環境的改善。
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喆表示,適度超前開展基礎設施投資等政策正在發力。展望2022年,預計上半年基建投資增速有望回升至5%,全年增速為3%。
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羅志恒認為,考慮到城投債緊縮、土地財政負增長和一般公共預算投向基建比例有限的影響,專項債獨木難支,資金端缺乏明顯的發力點,2022年全年基建投資大幅反彈的概率較低,預計全年增速在4%~6%左右,整體走勢前高后低。
安邦合作學者盛松成更是根據2017年我國固定資產投資額及歷年同比增速,計算了我國固定資產投資額。這一投資額與GDP中的固定資本形成總額相比,得到2019和2020年固定資本形成占固定資產投資比例分別為57.15%和56.98%,均值為57.07%。據此計算,2021年基建投資固定資本形成至少為87207.28萬億元,占當年GDP(不變價)的比例至少為8.39%。也就是說,在不考慮乘數效應(基建投資拉動就業、收入和消費等)的情況下,按照不變價計算,基建投資增速每提高1個百分點,將至少帶動GDP增速提升0.08個百分點。2022年經濟要實現5.5%的增速(即比2021年提高0.4個百分點),基建增速至少應提高至5.4%,至少比2021年多投資8280億元。如果考慮出口超預期下行的風險,則需要的基建投資增速將更高。值得注意的是,固定資產投資中有較大部分是土地出讓金,而土地出讓金不計入GDP。在基建投資固定資本形成中,由于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等土地交易成本相對較低,所以上述57.07%的轉化比例實際上低估了基建投資對資本形成總額的貢獻。盛松成模擬了不同轉化比例下,今年我國基建投資所需規模。以2017年為基期,計算得到2021年基建投資額為152814億元,2021年GDP不變價為1039653.9億元。假設基建投資轉化成基建投資固定資本形成額的比例分別為60%、70%和80%,那么今年經濟實現5.5%的增速,今年基建投資需分別比去年多7924.32億元、6934.17億元和6191.56億元。
在這種情況下,從地方區域發展的角度來看,需要把握基建投資的“度”,轉變傳統意義的基建投資模式,把重點放在投資的“有效性”上。安邦智庫曾經提醒,需要意識到,在經濟不好、下行壓力加大的背景下,投資資源變得彌足珍貴,如果不注重投資的有效性,各個地方仍依照投資慣性,選擇最熟悉、最拿手的領域來搞投資,很容易又變成大上“鐵公基”,將大規模投資變成了一大堆基建債務。因此,地方的基建投資需要在“適度”和“超前”之間把握好平衡,既不能“失速”,也不宜“過度”,重走老路。
需要強調的是,新一輪基建投資,需要改變過去圍繞“土地經濟”和房地產開發進行基建投資的模式。隨著房地產調控政策的調整,和房地產市場長期趨勢的轉變,相關領域的投資需要向“長周期、低杠桿、公益化”方向進行轉變。同時,與城市發展相關的基建投資,需要向產業園區升級、城市更新等方向進行轉變。
在安邦智庫的研究人員看來,適度超期開展基建投資,一方面,地方需要解決的是厘清制約地方經濟發展的主要矛盾,以基建投資來實現補經濟發展的“短板”。對于地方而言,有的面臨能源的約束,有的面臨環境資源的約束,有的面臨產業升級轉型的資本、技術約束,還有的面臨勞動力的約束。那么,以政府財政資金投入到相關領域,解決這些經濟資源瓶頸,可以說是基建投資提高有效性的基本考慮。另一方面,基建投資需要考慮整體高質量發展的政策趨勢。這實際上意味著傳統的城鎮化擴張、“鐵公基”等投資需要“適度”。而近年來政策推動的“新基建”等需要“超前”,以培養和推動可持續發展的內生動力。
在政策推動基建投資加大支持“穩增長”力度的背景下,地方最重要的是把握好“適度”與“超前”的平衡,看到相關趨勢的變化,從而調整投資的方向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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